黔南州人民医院
为全面推行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,促进医院科学管理,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能力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《关于印发〈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精神,特制定黔南州人民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制度。
一、加强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
1.建立健全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成立由督查考评科、纪检监察室、审计科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,负责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。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督查考评科,具体负责院务公开监督考核日常工作。
2.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成员由督查考评科、纪检监察室和审计科有关人员组成,职责是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,监督院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、全面、及时,程序是否合法,职工所反映问题是否得到认真解决和答复,定期对院务公开情况和有关科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和考核,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,对需要整改的事项要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。
二、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内容及具体项目
1.对社会公开情况,包括医院基本情况,服务指南,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,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,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,承担的教学任务,门诊、急诊、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、位置格局及科室布局,紧急情况应急避难的疏散通道等服务信息,行业作风建设情况、患者就医须知等是否公开。
2.对患者公开情况,包括各种服务收费项目、标准等收费信息,医院的药品、仪器设备检查、诊疗价格以及注意的事项,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、联系方式,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,向患者提供病历复印的服务流程和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是否公开。
3.对内部职工公开情况,包括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,医疗质量管理制度、措施与安全信息,职工权益保障,药品、设备等物资购置情况,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,财务管理经营情况,业务收入、经济效益情况等是否公开。
4.省级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开内容是否公开。
三、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形式
1.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对院务公开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院务公开工作健康、有序进行,并严格审查应公开的事项是否公开,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,保证院务公开工作质量。
2.院务公开监督考核每年进行1次,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内容及具体项目,开展对院务公开工作的考核、评价活动,对在院务公开工作中有处理不当或拖而不办、弄虚作假、搞形式主义或打击报复行为进行严肃查处,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,向职工大会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