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室是藏书和供医院职工借阅图书的场所,为满足医疗、教学、科研需要,规范图书借阅和管理,从而更好地为医院员工服务,特制定本制度:
一、图书是宝贵的财产,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管理制度,自觉保证图书室工作人员行使管理职权,爱护书刊及室内一切设施。
二、图书室有计划按期定购各类书、报刊杂志。在购买新书时,首先满足临床、护理、医药、教学、科研、医院管理等所需资料。科室常使用学习的工具书,科室可自行购买,并到图书室办理入库手续后放在科室使用。
三、管理人员要按图书室的相关规定对书刊进行程序化、规范化和电子化管理。
四、图书室藏书只供医院职工(包括轮转、进修、实习人员)借阅,借阅人员须按图书室有关规定办理借书证,凭借书证办理借阅、归还手续。
五、医院职工借书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数量。凡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或资料,只能在指定的地点查阅,一律不得外借。
六、医院职工个人书刊、包、袋等物品不得带入图书室,入室后保持图书室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。维护环境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、纸屑等杂物。禁止在图书室内吃东西、抽烟。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图书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