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新版产科等五类、呼吸系统等十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、《黔南州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新版护理类、中医五类儿童加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,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,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医疗服务价格最新政策动向,现主动向社会公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。
2026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
一审一校:安庆玲
二审二校:陈洁
三审三校:潘科